大师丢勒,1471年,出生于德国纽伦堡,父亲是一位金匠,丢勒有17个兄弟姐妹,童年很贫
苦,他有天赋,从13岁起就不厌其烦地描绘自己,15岁,跟从祭坛画名师学画,22岁,顺从父母
的安排,与安葛妮丝订婚,他那一年创作了自画像【手拿特蓟花的艺术家】,送给未婚妻,这桩婚
姻在社会地位上,金钱上,事业上,对丢勒而言,都获利不少,也让他如愿以偿地建立一家他自己
的绘画工作室。
1498年,27岁的丢勒,画了一张【有风景的自画像】,此时他不断接受贵族们的委托,专门画
肖像作品。
丢勒,很在意后代人对他的评价,所以,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有他完整的记录,留下年代,个性
化签名,还有随想话语,以方便未来的研究者。
1522年,51岁的丢勒,画了【痛苦的男子】,和1507年,36岁时画的【裸体自画像】相比,从
脸和身体判断,俨然是同一个人,他再次把自己和救世主的形象混在一块。
他从【圣经创世纪】记载的“神以他自己的样子造人”这段话得到感悟,而构想一个“自己与
造物主同体”的观念。丢勒将自己描绘成一副耶稣的模样,不论严肃的审判者还是受难的救世主,
他在美术里创造的人与神同体的观念,是令人极度震惊的,也因此鼓励了后代艺术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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